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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寫了幾篇,每每都是抽上班的空寫,回到家能寫的時間都是孩子睡了之後才有可能再起來開電腦,但往往我陪睡後都是跟著就睡著了,能夠再爬起身的機會一周大概只會有一次吧!噗!(顯示這枚媽媽很愛睡!)

所以,還是決定對自己舒坦一點,要一個還不會走的人去跑步,是強人所難吧,是吧!!

有出遊,必寫!
有感動,必寫!
有作菜,必寫!
有好物,必寫!
有好書,必寫!


生活的精彩度是靠自個兒創造的,我得好好加油!就算是平日只能當兩個鐘頭的媽媽,假日能當全職媽媽的機會也要好好把握!

除了人母,我也是人妻,人子,該做的,想做的,除了動念也要動手紀錄,時光,稍縱即逝呀!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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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ian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